听新闻
放大镜
戎益华:每份工作都力求卓越
2018-08-01 16:35:00  来源:正义网

   在同事的眼中,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在他自己的心目中,每份工作都要追求完美、力求卓越。他就是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戎益华。

  八十年代末,戎益华大学毕业后走上了三尺讲台,成为海安县的一名中学政治教师。当时,凭着年轻人的一股钻劲,工作第三年他就被评为全县优秀青年教师。可是在他的心中,因为一直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律人职业的神圣向往,所以到了1993年,他便通过公开招考进入了海安县人民法院,并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10多年。敬业精神加上出色的工作业绩,使得他曾荣膺过南通市首届“十佳审判员”。

  常言道,是金子放到哪里都会发亮。2010年9月,为了加强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戎益华又服从组织需要,调入海安县检察院,成了该院民行检察工作的一名领军人物。也从那时起,海安县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在他的带领下风生水起,屡创佳绩。

  尤其是在近两年来的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他更是带领全科干警积极行动,研究虚假诉讼的特点、类型和发案规律,探索案件线索发现和办理机制,并且紧紧依靠公安、法院的支持配合,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威力得到了充分彰显。

  2014年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刚从以色列打工回国的杨增付便来到了海安县检察院,反映他到当地一家银行取款时发现其有6万多元存款已被一个姓陶的海安人申请法院冻结了,可自己并没有向陶某借过款。接待杨增付的戎益华,凭着法律监督者的职业敏感性,迅速判断出这样的做法很可能出自出国劳务中介公司规避法律的通常手段,作为出国劳务大县的海安,该类案件也很可能不只一件。

  为了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戎益华遂带领干警立即赶赴当地法院调取卷宗,了解案情。经过随后的线索排摸发现,陶某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以出国劳务人员为被告,共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23件,涉及52名出国劳务工人。据此,该院依职权立即启动了对该系列案件的法律监督程序。

  由于23件案件涉及人数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为了能最大程度地还原每一起案件的事实,戎益华多次自行驾车穿梭于海安县的相关乡镇,到出国劳务工人的家中核实案件细节;为了厘清法律关系,努力形成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整整三个月,他几乎每晚都加班加点,反复研究推敲,最终形成了60多页的案件汇报材料;为了将案件的原委事实真相交待清楚,确保监督意见得到采纳,他在拟写向法院的检察建议时,先后作了20余次的文字修改。最终,海安县法院对上述23件案件全部裁定再审,并全面采纳了检察建议,经过海安县法院开庭再审,依法撤销对该23件案件的原审裁判,陶某在原审中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迟来的公平正义终于来到,涉案的52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维护。当2015年10月,南通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陶某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的再审判决之后,这52名出国劳务工人及其家属在感动、感激之余,便联名向海安县检察院赠送了锦旗。自此之后,该院也便成了杨增付等人常与检察官唠嗑的地方,他们只要从外地打工回乡,总要到检察院里与戎益华唠唠家常。戎益华常对科里的几个年轻干警说:“老百姓喜欢来检察院找我们,就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我们要像对待亲人一样接待他们。”

  “自2013年8月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以来,戎益华带领民行科干警共查办虚假诉讼案件34件,涉案总金额近千万元。其中,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份,均被法院采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所涉及的10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建议法院予以民事制裁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中,7人被处以司法拘留或罚款。”讲到其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的情况,该院检察长李平脸上充满了愉悦之情。他说,“除此之外,我院还有一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20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之一,并成功办理了南通市首例虚假仲裁并申请法院执行的监督案件,涉案虚假职工申请人41名。”

  据了解,戎益华在带领全科干警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不仅卓有成效地查办相关案件,而且十分注重对虚假诉讼的预防,例如借助海安当地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虚假诉讼的危害;利用院里组织的“检察干警进社区”等活动,将自己编写的“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公平正义”宣传手册,发放到全县各个镇村。他还多次深入全县律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全县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作“查办虚假诉讼带给法律服务人员的启示”专题讲座,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虚假诉讼。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6年2月,在江苏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的总结评选中,戎益华因业绩突出被江苏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徐德高 通讯员陆吟秋)

  编辑: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