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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文:在挑战中成长起来的"未检业务标兵"
2018-08-01 16:33:00  来源:正义网

   河北省盐山人民检察院有位这样一位女干警,她的脸上还散发着青春的气息,眼神中却多了嫉恶如仇的坚韧;她的身上还洋溢着书生气,却已然能熟练地办理各类疑难案件;她的言语中还充满各种不解与疑惑,却在各类比赛中拔得头筹,她就是盐山县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刘文文。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孜孜不倦的学习,她在县内多次演讲比赛、朗诵比赛中获得佳绩,因表现优秀于2013年被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在2015年荣获“沧州市未检业务十佳能手”称号、“首届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2010年7月,刘文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盐山县检察院工作。刚进入工作单位,她一方面有投入检察工作、为法律工作奉献终身的激情,另一方面又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和自信,总是觉得自己有理论功底,处理基层案件应该是手到擒来。但是进入公诉部门工作的她很快发现自己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在面对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大有玄机的案件时,显得是那么空洞。领导告诉她还是要塌下心来学习,同事提醒她要小心谨慎处理每起案件,不能大意。在这过程中,她曾抑郁沉闷过,因为在公诉部门工作,脑子里总是回荡着承办的各个案子的情节,经常半夜突然想起哪个案子情节而一直想到清晨,也会放假时突然想起有个案子的情节还没弄清,就急匆匆的赶回单位开始加班阅卷;她也曾消极懈怠,有时面对着十几个甚至是几十个案子,就像面对着杂乱无章而又无头可理的毛线团,忙得焦头烂额感到无法承受。可是无论是怎样的情绪起伏,她还是会说“我热爱检察工作,我热爱公诉工作,也正是经历了这样疑惑、困苦的雕琢,才能打磨出一位合格的检察人”。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她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检察新人,面对着真正的法律实践,自己现有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她一方面勤思考、勤动手,专心研读法学理论知识,一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虚心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办案来锻炼自己,让自己在大量的办案实践中打磨。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使她在院内刑检部门崭露头角。

  2013年她开始关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面对这一项方兴未艾的事业,她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广大青年一定要矢志奋斗。人类所有的美好理想,都不可能唾手可得,都离不开筚路蓝缕、手胼足胝的艰苦奋斗,作为一名年轻干警,更应该在热爱的检察事业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她利用自己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学习未检知识和理论,哪怕是在自己生病期间她也从不耽搁。不仅如此,只要是对未成年人有帮助的活动,比如下乡入校讲法制课、宣传法律知识等,她都积极参与。她为了讲好课,阅读了大量关于未检制度建设方面的书籍,对于社会学、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她都有涉猎。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为未检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其实,刘文文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无法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超然境界,无法完全脱掉亲情友情的羁绊,但是刘文文有做人的底线和做事的原则,那就是永怀赤子般的纯洁之心,坚持原则,不随波逐流。一次,刘文文承办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害人恰巧是刘文文的初中同学。而刘文文经过仔细审查后发现公安机关定性有误,案件根本不构成犯罪。也许被害人同样意识到这个问题,一时之间,多年不遇的同学纷纷找上门来,要求严惩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刘文文不是不懂得人情关系的重要,但是作为一名检察官,在情与法的权衡中,刘文文必须选择后者。刘文文对同学讲证据、讲法律,耐心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取得了他们的谅解,刘文文也公正地处理了该起案件。

  5年间,刘文文攻坚克难,秉公执法,承办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赢得了社会和群众的赞誉。她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比衷爱,将在无数个挑战中追寻梦想,不断成长。

  (作者单位:河北省盐山县检察院)

  编辑: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