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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瑛:做司法卫士,为检徽增光
2018-08-01 16:32:00  来源:正义网

  她,是一名将公正烙印在心中的人民检察官,一名让老百姓信服的国家公诉人,一名拒腐防变、永不生“锈”的坚定共产党员,她就是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李瑛。     

  1999年,李瑛同志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加入汉阳检察队伍。十几年来,她凭着女性特有的质朴和热情,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无比热爱,以干练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展现着人民检察官和国家公诉人的风采。

  始于心,重于行——将热爱注入工作  

  “案件无论大小难易,都要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职业道德为遵循,以公平正义为标准,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李瑛同志凭借着这样的信念和要求,带领公诉部门不断前进。近三年来,她带领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61件4030人,提起公诉2598件3051人,不起诉12件12人。作为主诉检察官,她带领的办案组共直接办理案件1428件1711人,年均办案及审批案件为666件784人,其个人承办各类案件共计238件250人,无一判无罪、撤回起诉案件,案件准确率达100%。

  公诉工作在庭前有不为人知的“寂寞”,需要沉心静气,做足案头准备工作。作为一线公诉办案人员,李瑛始终将公正执法视为第一要求,将热爱、坚韧、专注融入到办案中,她成功办理了汉阳区最大的黑社会案件—李武斌等十余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被评为武汉市服务经济十佳案件;武汉市公安局重点工程分局成立以来最大的恶势力案件——黄俊华等12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件;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骆河安、靳小路、胡荣等系列受贿窝案,原汉阳区教育局局长伍学庆受贿案、原汉阳区经贸委主任程维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7.11紫荆嘉苑失火案等一大批省、市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在审查李武斌案时,面对12名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21卷错综复杂的案卷材料以及全社会关注所带来的巨大压力,李瑛没有丝毫的犹豫退缩,也没有叫苦叫累,甚至直接将办公地点移到了公安机关,一个月的深挖、摸透案情,将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每一笔犯罪事实都烂熟于心,耐心地对侦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引导,及时将发现的贪污渎职线索移送至本院自侦部门,建议自侦部门介入侦查,光引导侦查提纲就达55项,案件审查报告就制作了113页、起诉书就有23页。站在公诉席上,她镇定自若、语言流畅、应对自如,以确凿的事实和证据、严谨深刻的公诉发言、有理有据的答辩,清晰明了的多媒体示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充分展现一名国家公诉人的风采。因办案成绩突出,她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先进检察官”、“武汉市先进检察官”、“湖北省优秀公诉人”、“武汉市优秀公诉人”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怀真情,润幼苗——撑起一片蓝天  

  2012年,汉阳区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作为未检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面对这项极具开拓性的工作,李瑛迎难而上,带领干警有序开展分案起诉、圆桌审判、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在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各项工作,逐步探索、完善汉阳未检工作“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工作机制。先后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团区委、区妇联、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联席会议纪要》、《关于在汉阳区看守所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的会议纪要》、《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的会议纪要》等会议纪要13份,对未检案件特殊办案制度实施的范围、程序、法律后果、救济途径等内容予以明确,在公、检、法、司之间开辟了一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强化监督纠错,撑起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伞”,将监督重点落在是否保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是否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否对未成年人分管、分押,对未成年人的判决是否偏重等方面。2013年以来,未检科共建议公安机关追诉1人(已获有罪判决),纠正公安机关违法4次,纠正法院审理违法3次,非法证据排除1件,提出检察建议2次,证人出庭作证4件;主动联合汉阳区教育局,从2012年起共同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依托武汉市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建立了十四个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帮扶贫困生、演练模拟法庭、组织庭审等一系列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共同构建新型青少年维权体系。由于工作成效明显,她带领的未检部门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此外,她组织并参与了由汉阳区检察院自筹资金,由未检干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未成年人共同拍摄的犯罪预防微电影《我的梦》,在各社区、街道、学校巡回播放,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2014年《我的梦》,还获得武汉市检察机关微电影大赛二等奖及中国微电影大赛银鹤奖最佳编剧和最佳剧本三项大奖。

   勇担当,强队伍——当好青年干警的领头雁  

  李瑛同志持之以恒地抓好公诉队伍纪律作风教育和规范意识教育。他们积极参与各项规范司法行为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意识,着力纠正司法规范化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相关文娱活动,先后有10余人次干警参加武汉市检察机关、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项“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爱中华·固长城”’等主题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比赛获奖,公诉科也连续三年被评为“武汉市检察机关先进科处室”。2015年市院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启动,李瑛同志率先报名,带头参加业务竞赛,组织全院青年干警及部门所有干警共同参加公诉人评比,还积极向院党组提请申请,邀请了湖北检察业务专家、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辩论队选手为全体参赛选手做专题辅导,晚上、周末还自发组织参赛干警开展夜学、自学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办案水平。最终,李瑛同志荣获“武汉市公诉标兵”的荣誉,公诉部门有5名干警分获“武汉市十佳公诉人”及单项奖,充分展现了该院公诉队伍的风采。

   勤思考,练内功——做工作的“有心人” 

  除了工作上认真负责以外,李瑛同志在业务时间始终坚持笔耕不辍,她撰写的论文《论社会防控体系的建立与预防校园暴力犯罪》、《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以基层检察院办理公诉案件为视角》等多篇论文分别荣获湖北省法学年会论文评比二等奖、三等奖,湖北省检察院公诉论文评比二等奖等各类荣誉及被国家级期刊予以转发。同时还撰写各类经验材料、简报30余篇,撰写的《强化机制建设、改变办案模式、打造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新常态》、《“双岗培育”机制,助力青年干警快速培养》等文章与公诉科文章一起被省院公诉处专门以《汉阳区院专刊》的形式转发。撰写的祝春彪贩卖毒品案的起诉书、审查报告、周西安受贿案的刑事抗诉书均被省、市院评选为“优秀法律文书”。

  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类型、特征、问题、对策,她也积极组织干警撰写各类调查研究,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如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案件、轨道交通沿线刑事案件频发、办理毒品犯罪等情况,撰写各类调研报告10余篇。其中,《我市轨道交通及沿线犯罪呈现四个特点应予重视》一文获得了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胡曙光还作出重要批示。

  信念不移,人生无悔。十几年的公诉生涯,十几年如一日的坚守,繁忙并没有让她对公诉工作的热情有丝毫地减退,相反在不断的实践中她更加领悟到了自己肩上沉沉的责任,更加坚定地要去追寻、实现自己的公诉之梦。李瑛用满腔热忱和生命的丹青浇灌检察事业,捍卫着法律的公平正义,用行动践行了“做司法卫士,为检徽增光”的坚定誓言,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先锋模范作用!

  编辑: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