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佐钧
2011年以来,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和中共长丰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全面完成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显著,推动检察工作的争先进位,2013年,获得安徽省第二届优秀政法单位,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长丰县检察院党组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自身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始终把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常抓不懈。一是专门召开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并在全院干警会议上就本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在全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把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直接责任人的肩上,明确在党组书记负总责的前提下,由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领导体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廉政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以科学理论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是从理论学习入手,不断增强干警廉洁从检意识。通过丰富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检察干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升检察干警廉政勤政思想觉悟。二是结合各项专项活动,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院党组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党员干警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加强检察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不断加强干警廉洁自律、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等职业操守教育。教育全体检察干警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权力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建立健全制度,确保监督制约到位
长丰县检察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60余项规章制度,创新和完善检察机关各项考核方式和廉政勤政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的落实。一是完善集中检查方式。每年均成立领导小组,由院党组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在检查中,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重点检查、听汇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收到良好效果。二是强化日常检查考核。院纪检组、监察室强化对各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日常跟踪督查,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实地检查、定期上报进展情况等方式,敲响廉政警钟,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