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以透明、动态、开放为指导,全力打造“融媒体”公开平台,既让社会各界更广泛地了解了检察工作,又强化了外部监督,促进和规范了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还唤发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支持和热情。“检务公开”在网络互动中取得“一石三鸟”的社会效应,大大提升了我县“阳光检察”在全社会的司法公信力。为此,得到县人大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称颂。
打造“融媒体”公开平台,就是以“公开”核心,将关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律师、记者等社会各界联络人员和检务信息公开发布及宣传人员进行融合,让传统的简报印发、电话通联、手机短信发送和网络Q群、微博、微信等推送等融为一体,互通有无,互补互动,针对不同公开内容和受众年龄、文化、地域、身份等,全面开启个性化融媒体联络、公开的一种新方式。
融媒体公开方式,拓展了社会公民了解检察的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临西县为内陆地区省级贫困县,共有10个乡镇(区)36万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的年龄偏大不会使用“双微”,有的习惯于纸质阅读。对此,我们充分发挥融媒体多样化载体传播的优势,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的公开内容,以不同介质的载体形式和多样化传播方式,满足了不同身份、不同年龄和文化的受众“知情”需求。早在5年前的7月,我刚来该县任检察长时,调研农村低保资金落实情况,发现某村2户老人“应保未保”,办公室、政治处人员在《工作动态》中以“检察长关注”为栏目,分别以纸媒和QQ群、临西贴吧发帖的“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原来检察院还管咱百姓的低保问题?”一时间,群众不仅了解了“检察”,还据此提供很多问题线索。县检察院经过深入调查核实,给县民政局提出了“检察建议”,该县取消了256户586名农村低保对象,后来临西县以问题为导向探索而出的“阳光低保”经验,被国家民政部推广。
打造融媒体公开平台,将“尚方宝剑”交到人民群众手中,规范和制约了干警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样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们将最高检发布的各种规定、条令、禁令和院里确立的各种制度、规定等,针对不同重点群体,通过微信、微博及其他“互联网+”的形式向社会传播。去年,当我院重新完善出台《律师接待暂行规定》和《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暂行办法》,推行了八小时以外接待制度后,同时推出了跟踪监督、畅通投诉、意见反馈三项机制。跟踪监督主要是对律师申请事项答复的事后跟踪监督,对规定期限答复的及时备案登记,超期限未答复的启动预警程序,凡是逾期者一律通报;在畅通投诉上,全部公开了检务督察联系方式,凡是发生有碍相关人员行使权利者,可向监察科投诉,核查后追究责任;意见反馈机制主要是对律师或代理人就案件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案管部门要会同业务部门一起研究、分析,并将研究分析情况及时加以回复。这些检务内容通过融媒体公开,起到了钢化约束的强制力,社会各界人士纷纷点赞的同时,对应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5人,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件2人,改变侦查机关案件定性4件5人。
打造融媒体公开平台,外延和深化了“检察开放日”、“检察开放周”等活动的社会成效,更加焕发了人民群众相信检察、支持检察工作的热情。去年6月8日,临西县检察院在吕寨乡集市开展了宣传活动时,该乡陆村有位村民手拿宣传单悄悄咨询后,欲言又止地回到家中。原来他掌握着原村支书陆某新的犯罪线索,可陆某2014年9月因贪污罪已经被判三缓四。对于已经查处领刑人员发现新犯罪是否再次查处惩治,他心存疑虑。一年间,他通过在外打工的儿子,知晓到县检察院融媒体公开平台不断发布的微博、微信内容,坚信了检察院“有恶必惩、惩恶务尽”的原则,打消了原来的顾虑,将其掌握的犯罪新线索举报到检察院。临西县检察院经立案侦查,现已查明,陆某在任期间,虚报、冒领国家占地补偿款共计201563.6元新的犯罪事实,不日将审查起诉。
(作者为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