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镭:让人人成为预防主体
2018-06-26 10:56:00  来源:正义网

   2016年4月18日,内蒙古赤峰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赤峰市检察院召开。这是一次高规格会议,自治区检察院,市委领导亲自参加会议。

  会上,元宝山区检察院实施“立体式职务犯罪预防工程”,成为经验介绍中的亮点。在此之前,此项目刚刚获得全市检察系统创新创优奖。该院提出的“让人人成为预防主体”的理念,得到了大家的关注和认可。

  “你们积极扩大职务犯罪预防范围,积极探索出一条全民参与预防的路子,让职务犯罪预防成果活起来,立得住,值得全市政法机关学习和推广”市政法委副书记姜海这样说。

  那么,元宝山区检察院为何要提出“人人都是预防主体”的概念,具体又是如何实施的呢?

    1、找准一个点,画好一个圆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位于赤峰市东南部,人口虽然只有32万,但是由于地下矿产资源丰富,所以一直被誉为“塞外煤电名城”。在这样一个地企交织,工矿结合的地方如何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元宝山区检察院有自己的思考。首先,他们建好一个基地,2012年,他们加大了职务犯罪预防基地建设力度。

  800多平米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成后。他们依托基地,开展了一些富有特色的活动,2013年,该院还荣获了全国“百优”教育基地的荣誉。

  但是矛盾也随之而来。固定的教育基地虽然好,但是隐藏在检察院楼宇中的基地如何让众人所知,更好发挥作用?却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不良的社会环境是产生职务犯罪重要诱因。如果我们只在这里“等”,不把预防前移,深入到社会每一个层面,就很难完成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的思想转变,也很难达到挽救干部、保护资金安全、堵塞制度漏洞的目的。

  “我们的预防必须动起来,。”经过仔细分析和研究,党组会上,大家积极献计献策:“以基地为中心,既要请进来,又要走出去,只有让预防工作‘活’起来,工作才有生命力。”成为一种共识。于是,一个大胆的计划得以实施。

  请进来。2014年,正值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该院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借助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策划了“灵魂1000”工程。具体说,就是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全区党员1000名党员干部分十批走进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工程计划一出台,就得到了元宝山区委的大力支持,全区先后有1200多人分期分批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区委组织部和检察院共同联合开展的“灵魂1000”工程成为全区教育实践活动一大最大亮点。

  活动也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的欢迎,参观者通过参观检察院的廉政文化大厅和走廊,在廉政书上签名,听检察干警讲宣传画板,听检察长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受到了一次心灵洗礼。元宝山区矿区中学校长杨立国说:“参观了检察院的文化阵地和教育基地,听了检察长讲课,自己很受感动,这样的活动真的很好!尤其是王检的讲座,给我们感触很深,听一听、想一想,今后自己一定要更加廉洁自律。”

  走出去。2015年秋天的一天,元宝山城区平庄街道太阳神小区,众多群众聚集到一起,面对一块块展板,认真倾听检察院干警讲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故事。这是该院“职务犯罪预防流动大篷车”在街道进行现场宣传的一幕。这一创新项目,是今年该院加大地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的新举措,这一举措让“教育基地”动起来,走出去。“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到职务犯罪预防知识,他们就会主动成为传播者,甚至是教育者。”副检察长王镭在现场对《内蒙古日报》记者这样说。

  像“职务犯罪预防流动大篷车”这样“走出去”的活动,该院还有许多,这些做法把预防防线前移,并让更多人参与到预防工作之中,效果明显。

    2、搭好一个桥,织好一个网 

  一个好活动,并不代表所有活动都能搞好,要让预防真正发挥作用,既要搭建检察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农村的一种长期联席制度,并把它作为桥梁和纽带,又要织出一张大网,让预防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之中。

  倾力打造“预防好声音”。该院购买了大量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警示片,在当地多家媒体播放长达半年之久,受到广泛好评。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几次走进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元宝山区电视台等法制节目直播间,亲自为听众和观众讲检察职能和预防教育; 他们还多次被邀请为发电厂、金融系统、教育系统、村干部进行职务犯罪讲座,为当地平安建设作出贡献。在内蒙古实施的“十个全覆盖”活动中,检察干警分批次为全区村干部上一堂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今天,你听检察官讲课了吗?”成为当地一句流行语。

  设置项目“高压线”。连续几年主动上门对全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开展同步同步预防,三年来累计金额达65亿元,同时,注重收集犯罪线索十余起,查处相关人员2人,构筑起预防工作“高压线”。

  用好“分身术”。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主基地,该院在检察室、看守所、街区、学校建立8个分基地,把教育基地建在百姓中间。 还经常与代表,委员互动;与媒体互动,利用《宝山专刊》开辟警示教育专栏;用微信互动,在微信平台开辟“清风廉韵”专栏。另外,该院部分干警和担任了许多单位的法律辅导员,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等职务,经常去那里开展与职务犯罪预防有关的宣传教育。

  打造宣传“风景线”。在社区,街道,广场,农村,车站等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有该院预防知识宣传长廊或者宣传板。“想不到,这里的墙上就有你们检察院的宣传,这些画,我们一看就懂。”平庄镇前进村的一位村民高兴地对笔者说。

    3、抓住一件事,教育一大片 

  该院重视现身说法,紧紧抓住身边发生的事例,教育感染人。在警示教育基地里,当地发生的十几起职务案例,被放在显著位置。这里有案情,也有剖析,再加上干警精彩的讲解,很能打动人。他们把这些典型案例印成宣传品,除了向社会发放,还并走进校园,作为学校开展预防教育的好教材。一名学生的父亲是一名机关干部,她听了辅导员讲了这些案例后,亲手写给爸爸一封信,引起师生强烈反响。信中说:“爸爸,当我听了那些职务犯罪故事,心里十分震惊,原来,那些事情就发生在你身边,这该是多么令人警醒的案例呀!爸爸,你一直是我最尊敬的亲人,你一定要严格自律,千万不要让我们也流出痛苦的眼泪。”

  在元宝山区司法局举办的演出中,该院以当地职务犯罪事例改编的叙事诗《心中的那幅画》,讲述了一个小女孩的爸爸因职务犯罪入狱后,一个小女孩心灵的呼唤。当该院干警用动情的声音朗诵这首诗歌的时候,台下的许多人都悄然流下热泪。

    4、抓住一个核心,实现了三个转变 

  对于紧紧抓住“人人是预防主体”这一核心理念,院党组给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出台了《立体式预防活动制度》并在资金和人员方面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具体实施上,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主体上,改变以往的“只有预防部门抓预防”的单一预防模式,转变为全院参与,最后到全民参与,这样,预防工作就有了强有力的支持。每年,该院都要统一举办一到两次预防工作大下乡活动,院里干警分期分批下去,以各种不同方式开展预防活动。二是手段上,由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直接干预到对其工作、家庭、社会交往等“生态圈”同时干预。比如2015年,该院两次请中小学生来院里做客,给他们讲职务预防知识,这些孩子均是家里的“宝贝”,他们回去会把听到的、见到的、想到的一五一十向父母讲。他们还与当地妇联联手,每年开展两次“家属助廉”活动,这样就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把预防知识和意识传送到了家庭里,干部的心里。 三是角色上,检察院由原来的“独角戏”到“群众大参与”转变。通过联席会议,签订责任状、建立教育基地那个等多种方式,让以往的单纯宣传,成为逐步渗透,最后与百姓打成一片的格局。

  现在,该院的职务犯罪预防成为区委预防活动定点单位。重大节日,群众入党、干部任职,该院都要来这里承接警示教育任务。而他们的大预防运行新机制,也分别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多次给予报道。预防工作还得到了元宝山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评价,曾经两次专门发文给予表彰。

  作者: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编辑: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