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新:打造阳光检务提升司法公信
2018-06-26 10:56:00  来源:正义网

   近年来,河北省乐亭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发展要求,不断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努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阳光检务品牌。 

  一、以办案职能为依托,深化检务公开  

  一是着力推动案件审查公开。以刑事申诉、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的形式,推动案件公开,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对拟撤销或作不起诉等职务犯罪案件,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表决,保障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庭审活动,既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代表委员履职能力,又倒逼检察人员规范文明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着力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和社会关注的已办结的典型案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对符合公开条件案件的起诉书、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进行严格审查和技术处理后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申请查看案件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提供查询服务。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特别是保障阅卷完整,为律师阅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截止目前,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0条,重要案件信息5条,法律文书85份,律师网上预约12次,接待律师阅卷14次。

  三是着力推动案件说理工作。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法律文书说理。比如建立不捕案件分类说理机制,对“不够罪不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分别从司法公正、证据链条的严密性、宽严相济政策方面做好案件说理工作,实现检务公开与法律监督良性互动,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以法治宣讲为载体,深化检务公开  

  一是送法进乡村,大规模普及法律知识。依托涉农检察室深入到乡镇农村,利用乡村集日、板报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进农村活动23次,发放宣传手册350本,宣传单1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公开职务犯罪立案标准、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流程和途径,实现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为群众提供公正、便捷的检察服务。积极参与农村干部岗位素质培训班,为全县村级干部开展法制讲座12次,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自律性和免疫力,有效净化农村政务环境。

  二是送法进校园,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干警为4所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以案说法讲座18次,赠送法律教育图书、光盘200余份,获得了师生的广泛好评。向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宣讲法律知识,进行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提高其自身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再次犯罪。

  三是开展预防警示教育,遏制职务犯罪发生。在大钊馆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流动基地,制作35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示牌,配置流动宣传车,不定期在全县范围进行流动宣传。在党校和各机关、企业开展预防专题讲座,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引导其正确行使权力,不断加强思想认识。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订阅预防职务犯罪手机报,发送反腐要闻、廉政文化、格言警句等内容,便于随时阅读,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常态化。

   三、以媒体矩阵为平台,深化检务公开  

  一是持续发挥传统阵地作用。推动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接收、来访接待、法律咨询、案件管理等工作,配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硬件设施,公开动态信息、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律法规、检察业务流程等内容,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与电视台、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的联系,利用新闻采访、图解新闻、案例分析等形式对检察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升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影响力,增加检察工作公开透明度。

  二是不断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务”的新模式。安排专人负责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四大新媒体,采取原创与转发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更新检务信息、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改革动态,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截至目前,官方网站公开动态信息51条,发布微博1010条、微信528条、客户端61条,有效提升了新媒体阅读量和影响力。

  三是积极健全与群众联络方式。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活动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采取组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加强民意转化应用,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系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