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穷追不舍打“老虎”的同时,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盯准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明确提出了重点侦办项目、查办范围和惩办对象。为此,基层检察机关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切实履行惩治和预防职能,近民生、知民情、解民忧、顺民意,当好惩治涉及农职务犯罪的“三大员”,真正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好政策宣传员,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倾斜力度不断加大,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相继出台。据统计,仅2015年,国家就出台了50项支农惠农政策。以上支农惠农政策有没有被蒙盖“截留”?支农惠农资金是否都百分之百地落到农民群众手里?这些情况农民群众不是十分清楚,急切需要基层检察人员送政策到村、送政策入户、送政策到人,通过印发小册子、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认真当好政策宣传员和讲解员,让老百姓心知肚明,清楚明白。
当好法律监督员,给执行者一个清醒。国家政策出台后,最终执行者还是基层乡村的有关干部。为此,基层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关口前移,深入基层,推行了“职务犯罪预防课进乡村、入队部”活动,加强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纪律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高村“两委”班子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通过预防教育,要让农村基层干部清醒地知道,国家下拨的支农惠农资金不只是扶持钱、鼓励钱,有的还是救急钱、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如数下发。
当好案件审判员,给贪腐者一个惩处。基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推行阳光作业,着力倒逼涉农项目资金监管,摸清资金底数,明确公开范围和方式,构建“三级报备”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基层检察人员要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施策,认真总结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原因,推动建立和完善防治涉农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治理涉农职务犯罪;同时,要严查快处以权谋私的涉农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形成不敢贪的高压态势,促进涉农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
(河北省沧州黄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