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7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滨海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这是滨海检察院自2002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后,获得的又一“国”字号殊荣。
2013年以来,滨海检察院全面落实最高检《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以院“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四个一”总体工作规划为统领,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勇猛精进,敢做善成,三年三大步,实现新跨越。近三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7件87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审查批准逮捕710件923人,提起公诉1799件2328人,无一错漏;诉讼监督质效显著提升,监督立案5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8件,纠正漏捕、漏诉24人,提起提请刑事民事抗诉25件,建议收监执行24人。检察工作综合业绩连续3年全市第一,22项工作被高检、省院和《检察日报》等载体推介。先后获得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十佳政法单位等集体荣誉51项;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国好人、全市十佳公诉人等个人荣誉6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