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院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滨财购【2020】60号文件,对涉及工程项目分散采购费用在60万元以内(含60万)的项目,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通过备选项目库的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施工单位进行询价洽谈确定施工单位。目前组建的备选库拟择优选取多家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入库,入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6日—2022年1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1.施工单位需持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禁止借用资质挂靠);
3.取得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
6.具有相关工程实施经验,无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等记录。
三、提供资料:
1、本机构简介;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确定名单: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办公室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后经党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对确定入库的企业,我院将于每年底对企业本年度服务质量、价格等综合评定,以确定是否继续作为备选库企业使用。
联系人:李姝漫联系电话:0515-84108958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