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重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除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办理邪教类、电信诈骗类犯罪案件;办理本部门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重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除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办理邪教类、电信诈骗类犯罪案件;办理本部门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