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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召开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2018-08-30 16:01:00  来源:中国普法网

  法制网讯 记者雷健 通讯员谢华 8月8日上午,广东省韶关市召开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韶关市委副书记、市长殷焕明出席评议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曦,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清生,市政协副主席吴春腾参加评议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安平主持评议会并做总结。

  本次评议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开展国家机关普法工作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引领示范和推动全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主体责任。

  殷焕明指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重要性。他指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现实要求。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创新举措,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韶关具有重要意义。

  殷焕明强调,各单位应主动作为,积极有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和宣传重点内容。要强化举措,全力构建全民普法大格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主管部门独唱式普法”向“全社会合唱式普法”的转变,促进我市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的形成。

  在评议会现场,韶关市公安局、财政局、水务局、工商局、妇联、税务局6个单位先后作“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5名评议团成员对6个单位普法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现场评议,综合评议团评议和社会评议结果,6个单位普法履职工作均获得优秀档次评价。

  此次评议活动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大胆尝试。评议会注重总结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机关普法的责任约束,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韶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普法工作领导,市直及中省驻韶等单位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法治宣传联络员约200人参加本次评议会。

  编辑:贾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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