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善义:"3+x"模式强化社区矫正监督
2018-06-13 17:42:00  来源:正义网

   近年来,安徽省明光市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立足职能、加强监督、创新管理,依托“3+x”监督模式,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加大社区影响评估监督力度 

  2016年7月初,明光市检察院参与查处市司法局管店司法所副所长阚某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其中对社区服刑人员相某某假释前开展调查评估程序严重违反相关工作纪律,没有做到独立、公正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件查处后,明光市检察院与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对社区影响评估审核和监督措施,并形成相关意见,主要是严格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在开展社区影响评估时,司法所要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就评估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意见,社区矫正大队对调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评议,最后进行民主表决。评议对象、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以会议记录的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并由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存档。最后形成的社区影响评估报告抄送检察机关。

   二、加大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监督力度 

  1、全面实地走访巡查。对全市17个街道、乡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集中大巡查,主要抽查重点人员管控、请销假、学习劳动教育,摸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情况、脱管漏管和虚管情况、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当面进行点评并要求整改。听取意见的同时,还专门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座谈,要求相关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意识,严格落实制度管理,防止渎职犯罪发生;要求组织落实社区矫正帮教团队,充分发挥矫正人员家属、村镇两级干部协助监管的作用。

  2、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整改措施。市司法局对该院提出的有关整改要求高度重视,并召开了社区矫正专题联席会议,要求全市司法所长与会参加。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全市各司法所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整改期限;针对存在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间未达到“两个8小时”要求等突出问题,要求采取集中劳动与自主选择服务相结合、分时间分地点推行形式多样和操作性强的社区服务等措施予以解决。

  3、严格监督执行收监工作。2017年以来,通过加强社区矫正巡查监督,发现因严重违规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2人,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人,通过及时向市司法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服刑人员予以收监执行,目前上述2名社区服刑人员均被法院裁定收监。主要做法:一是保持主动监督意识。在日常检察中,注重保持积极主动的监督意识,从细微处查找不正常现象,及时纠正、预防可能存在的脱管、漏管等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协商沟通。为了增加监督效果,全面摸清问题,多次与该市司法局经过多次协商,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后达成一致意见。三是以检察建议形式强化对收监执行工作的监督。

   三、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力度 

  一是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加强联系,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通过工作座谈会,及时化解暂予监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加强与技术部门、公诉部门工作协同。由该院技术科法医提供技术协助,及时、专业的评估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病情。监所部门及时向公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以及罪犯是否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三是邀请该院法医参与到各司法所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通过与每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面对面了解病情,并与司法所有关人员座谈,交流医学知识,使司法所人员知道如何从专业角度了解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以及核实相关复查病历、规范档案等。

    四、“X”:监督安全隐患排查,主动预警安全风险 

  1、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作为日常监督机构。依法对社区矫正交付、监管、终止执行等环节及时监督,受理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申诉、及请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社区矫正大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感化、和帮教工作,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2、通过加入司法所微信群了解每天各所辖区内排查情况和安全稳定情况。与司法局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司法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服刑人员进行走访、约谈,监督司法所落实监管措施,制定稳控方案。

  3、与司法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制定预警方案,对社区矫正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司法局要第一时间及时通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依据相关处理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编辑: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