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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方业务辅助服务项目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1-30 16:54:00  来源:  作者: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方业务辅助服务项目采购,经相关部门备案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方业务辅助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预算即最高限价:35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

  4、采购需求: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业务辅助服务人员3名,大专以上学历,服务期限2年,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业务辅助服务人员15 日内上岗,服务时间为二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城迎宾大道3号201办公室

  3.方式: 投标人须按照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邮箱。

  4. 文件售价:免费。文件获取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外应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否则视其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将在以后的项目招标中拒绝其投标。同时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1-3个月的失信行为公示。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滨海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

  八、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月 15 日前付清当月的费用,结算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十、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当日不计入。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滨海县城迎宾大道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15-84108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育才路16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950201008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30日

  编辑: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