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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贯彻落实县委、市院主要领导关于富民工作的批示精神
2017-09-12 11:38:00  来源: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富民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聚焦富民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服务保障富民工作扎实开展。我院及时将该《意见》编发成工作信息向上报送,得到县委和市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8月24日,县委书记钱武华作出批示:检察机关聚力聚焦服务保障富民做法很好,望扎实抓细抓到位。

  9月4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岳岭作出批示:请办公室编发简报介绍推广滨海县院的做法,同时加强对该实施意见推进情况的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培塑亮点,在面上推开。

  9月5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永作出批示:滨海县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聚焦富民兴市,强化责任担当,形成的工作意见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希望滨海县院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典型案件的挖掘、总结、宣传,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收到县委和市院领导的批示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道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要求以上级领导批示为动力,进一步转变富民工作理念,延伸富民工作触角,提升富民工作质效,切实将上级领导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随后,我院在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领导批示精神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细化服务保障富民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进一步夯实富民工作基础。紧扣县项目建设、产业升级、业态融合进程,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创业创新。全力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加强涉农法律知识宣传力度,保障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等改革依法推进。加强惠农扶贫领域检察监督,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职务犯罪活动,确保国家惠农扶贫脱贫政策及时精准落地。二是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深入县电商产业园、南山智汇园等创业基地开展“暖企护航”行动,通过设立企业维权岗、发放“检民联络卡”等形式,提供优质法治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协作配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三是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依法严惩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各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完善检察机关对环境污染事件督促、支持起诉制度。加强对涉财产权益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对犯罪给企业和群众造成财产损失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编辑:杨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