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胜同志事迹介绍
2017-02-21 14:07:00  来源:

  刘文胜,男,汉族,中共党员,江苏滨海人,1966年8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4年进入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他从事检察工作20年,长期战斗在反贪工作第一线,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坚决做到“零容忍”、敢亮剑。他先后被江苏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次,被盐城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受到市、县党委政府嘉奖,并获得“盐城市劳动模范”、“盐城市知名检察官”等称号,两次被评为江苏省检察专门人才。2014年4月,刘文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先进事迹“英模报告团”成员,赴全国作巡回报告。   

    一、刘文胜同志有着忠诚履职、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他始终坚守“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原则,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常常深入基层摸排案件线索,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倾听社会的期盼和群众的呼声,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他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干警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7件11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并结合办案组织开展9次专项预防调查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11项,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领域和行业腐败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反腐败工作深得民心。   

    二、刘文胜同志有着胸怀大局、服务发展的优秀品格。他始终秉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的原则,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有效服务和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他的带领下,先后查处了医保基金管理领域、城市规划执法、村镇建设开发、惠农专项资金等多个领域贪腐窝串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村基层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他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2012下半年以来,他针对滨海县乡镇小产权房开发泛滥现状,在四个乡镇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7件36人,在全县引起强烈震动,受到群众一致称赞。他结合办案组织撰写的《城镇化进程中房产开发易滋生职务犯罪》分析研判报告,得到省院徐安检察长的批示肯定。查办案件过程中,他积极探索深化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路径、新方法,创新提出集电视广播、电话热线、法制宣讲、公益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六合一”海涛预防模式,推进社会化大预防格局,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刘文胜同志有着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的务实精神。他工作中不怕吃苦、不畏困难,始终坚持昂扬拼搏的斗志和连续作战的毅力,办案中他坚持冲在一线,身先士卒、带头垂范,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在他的垂范和影响下,其他办案干警自觉“向他看齐”,打造出了滨海反贪工作绩效连续5年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办案中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遇到“硬骨头”案件,他带头参与审讯,带头组织调查取证。他曾经连续 4个多月驻点办案,白天和干警调查走访,晚上熬夜审查账目,研究案情,梳理线索,固定证据。他高度重视办案细节,从被调查对象带到办案工作区的检查,到喝水不能超过的温度、吃什么样的饭菜,睡觉休息时头朝哪个方向等细微处入手,提炼总结形成“办案安全注意事项25条”,有效防范了办案安全事故发生。他根据办案实践总结的“定靶、攻心、拆盟、固证、类鉴”十字五策侦查法,被命名为“稳胜工作法”,有力实现了案件快侦快结,高质高效。他的这些做法相继被《检察日报》大篇幅宣传报道。   

    四、刘文胜同志有着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操守。他胸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二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近年来,他克服重重困难,成功组织查办了江苏省新洋农场原场长刘某某受贿案、盐城市高等师范学校原校长左某受贿案、盐城市医保中心原主任陈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盐城市原面粉厂孙某某、裔某某等人贪腐窝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他组织查办的案件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十大精品案件、优质案件和全省最有影响的反贪案件。他认为,身为反贪干警,就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坚决和腐败行为斗争到底。办案中他高度重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无罪、罪轻辩解,坚决防止出现冤错问题。他通过积极做好嫌疑人的思想稳定和教育感化工作,成功促使多名嫌疑人真心悔罪改过,使多个家庭和社会关系得到修复。近年来,滨海反贪查办案件一审服判率持续上升。   

    五、刘文胜同志有着严于律己、甘于清贫的清廉品质。他始终把“做合格共产党员、当廉洁检察干警”作为人生准则,工作中他坚守清廉底线,坚决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从事反贪工作以来,从未因个人的喜好、关系的亲疏以及家庭私事而影响工作,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他本人的家庭并不宽裕,但他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和亲友谋求任何好处,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干警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宝贵品质。他常说,“身为一名检察官,即使在处理工作之外的事情时,也不能让人看矮了、看扁了!一家人过日子,虽然日子紧巴,但活得坦然,睡得安稳,过得踏实!”他的严于律己、甘于清贫,言传身教带出一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反贪队伍,在外出调查取证过程中,没有在相关单位吃过一顿饭、收过一份礼,受到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编辑:杨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