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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02-07 11:57:00  来源: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滨海县十六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四十)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6日在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文明单位等称号。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投入平安滨海、法治滨海建设,在全县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能动履职。

全力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先后围绕富民兴县、美丽滨海、脱贫攻坚等方面出台贯彻落实意见16份,制定具体措施189条。护航向海图强,出台《服务保障黄海新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获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惩涉疫刑事案件1212人,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突出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提起公诉919人。与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成立安全生产法治宣讲团开展安全生产巡讲。结合办案加强类案分析和社会风险研判,主动向县委报告,获批示肯定31次。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滨海。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依法从严打击邪教组织犯罪。保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办理吉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放火案等重大刑事案件404513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1465人。依法起诉盘踞我县交通领域欺行霸市十余年的曹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犯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惩治力度,服务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和基层政权稳定。涉黑涉恶专业化办案组和一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起公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59133人。依法起诉尚某某等人涉案19亿余元的贝壳国际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向因案致贫返贫的235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54.7万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提起公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45人。在古黄河万亩林场建设生态检察公益林,推动小微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以植代偿。与县河长办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获评全市河长制创新实践典型案例。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依法办理公安部交办、省公安厅指定管辖的“2·26”长江非法采砂案。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72108人。依法起诉以举报环保问题向一民营企业敲诈勒索60万元的4名犯罪嫌疑人。准确把握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宽严尺度,对涉罪的3家县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起公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136287人。建成全省试点、全市首家企业合规法治赋能中心,研发民营企业风险防控系统,护航民企发展。积极在法律框架内探索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检察建议书等18件,督促企业改进风险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判断标准,真正为人民司法,自觉保障人民权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保护群众健康安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专项监督,提起公诉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标准食品犯罪案件1112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提起公诉电信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9571392人,依法起诉利用相亲平台诈骗400多万人、涉案金额达3.5亿元的特大电信诈骗案。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95194人。保护群众信息安全,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8件,依法起诉某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出售母婴信息5000余条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保护公共安全,提起公诉放火、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840863人。坚决惩治恶意欠薪,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7人,帮助追回被拖欠农民工工资78万元。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33183人,快速批捕、起诉某小学原校长程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获刑17年。联合县教育局、妇联实施一校三师三访女童保护工程。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82人,附条件不起诉70人。注重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成立一颗星未检工作室,在县中等专业学校成立学校型观护帮教基地,8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考上理想学校。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联合县教育局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选派2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一人获评全省百佳法治副校长,一人入选全省法治巡讲人才库。

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坚持良法善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批捕65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63人。2021年不捕率51.04%、不诉率12.95%,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111.2%280.1%。办理的21名误入歧途大学生不起诉案,被最高检转发。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回复、答复率均达到100%,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2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获评全市信访人民满意窗口。积极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

三、全力深耕主责主业,持续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批捕1765人,提起公诉4415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提起抗诉14件,依法监督立撤案138件,依法追捕追诉52人,对侦查审判中不当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246件。积极开展降低羁押率全省试点工作,创新建立“1+4”工作机制,诉前羁押率从201649.21%降至202121.93%,积极探索捕人少、治安好检察实践,获评全市政法领域改革十大创新项目。办理刑事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监督案件372件。在全市率先出台疫情期间刑罚交付执行实施办法,解决收押收监执行难题,被省委政法委转发。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强化看守所管理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加强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8件。在民间借贷、劳动报酬等领域查办虚假诉讼案件149件。办理的某某公司农民工工资虚假诉讼系列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监督优秀案例。对审判、执行程序提出检察建议45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支持95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赡养纠纷等诉讼。聚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领域纠纷,对8起行政诉讼申诉案件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资源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9件,整改率达100%。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3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办理胡某某等人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赔偿4000余万元环境修复资金。开展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专项行动,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推动主管部门规范烈士陵园管理。深入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对网络外卖平台经营不规范现象,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力开展专项整治。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获评全省巾帼文明岗

四、深化落实改革举措,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新效能

全面把握、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激发新时代检察工作更大动能。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增补机制,共增补11名、退出14名。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细化案件分配、检察官权力清单等规定,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7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10次。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重塑检察职能,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设置8个内设机构,相对改革前减少4个。建立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其运行机制,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制度办理案件16022341人。2021年适用率93.84%,一审服判率达98.97%。深化运用-件比评价指标,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89.14%2021年办案周期相比2016年缩短15.28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以科技助力司法办案。一人获评全省网信工作先进个人。

主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政法专项编制24名,转隶检察人员16人,确保我县监察体制改革高效稳妥完成。转隶前,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16人、渎职侵权案件5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55万元。监察体制改革后,积极建立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8人,提起公诉27人,确保腐败惩治力度不减。依法起诉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应急管理系统职务犯罪案66人,均被定罪处刑。

五、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能检察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推进三个环节,全面筑牢检察干警政治忠诚。广泛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制定“6+1+2”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细化40项整改内容,对认定问题全部销号清零。深化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0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毫不松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部署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一人获评全省守正有为检察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50余次。提请县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积极推进四比四争”“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深化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品牌,打造红色检徽融党建模式,获评全市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三名干警家庭分别获评省市县最美家庭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小课堂、小研讨、小竞赛、小专家、小文章”“五小素能提升活动,扎实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控辩对抗赛、检察理论研讨会等活动59次。坚持人才强检,通过结对培养、政治轮训、挂职学习、援疆援藏等多渠道培养锻炼,6人次获省市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承担国家级、省级课题11项,在《人民检察》等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51篇。制定出台优待激励干警12条意见,建设人才驿站,为客籍干警打造温馨家园。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检察官等工作。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320余人视察参观。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听证案件110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深化检务公开,公开各类法律文书302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7502条。门户网站获评中国优秀政法网站。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开展检司(律)联席会议、律师评检察等活动,接待律师阅卷并听取意见991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滨海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综合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在今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2022年的工作思路及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锚定在江苏沿海高质量发展中强势崛起奋斗目标,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主责强化监督,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强检、品牌兴检、从严治检,聚力争创新一轮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滨海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铸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细化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深化红色检徽融党建品牌,实现以党建促业务、带队伍。持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营造勇于担当干事氛围。

二、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全力保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保障黄海新区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深入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企业合规法治赋能中心和民营企业风险防控系统为载体,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找准三大攻坚战切入点和着力点,牵头建立黄河故道公益保护联盟,守牢高质量发展生态底线。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依法保护特殊群体权益。

三、以司法办案为重心,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善用不捕不诉权,实现三个效果统一。积极推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两项监督。优化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元监督方式,提高审判监督质效。积极办理国有资产、国有土地、环境资源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坚决守护公共利益。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健全民事检察监督协作机制。

四、以素能提升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积极争创全国优秀办案团队和办案能手。继续深化五小素能提升、互派挂职学习等活动,加强骨干人才培养。硬化思想政治措施,关心关爱干警成长,铸牢干警忠诚之心、公正之心、为民之心、敬畏之心、进取之心,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坚持刀刃向内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防控廉政风险。严格落实检察人员业绩考核,继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激发检察工作动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激励新作为!2022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在新的征程上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厉行法治、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滨海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企业合规法治赋能中心(报告第4页第1行):指县人民检察院建成的全省试点、全市首家护航民企实体警示教育基地,面积600余平方米,集政策宣讲、法治教育、法律咨询、风险体检和企业合规试点等功能于一体,广泛使用多媒体设备,打造数字化时代企业合规法治赋能平台,为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群众提供法治综合服务。

2.民营企业风险防控系统(报告第4页第2行):是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专业公司研发,主要包括三大模块风险研判分析模块对涉案企业进行定向分析,筛选经营异常企业;风险防控保护模块对经营异常企业开展指标化筛查,对风险较高企业列入预警名录,及时开展实地调查评估;案例和法律知识模块,为检察官办案和企业查询提供政策法规、法律知识支持。

3.企业合规(报告第4页第3行):指人民检察院对企业犯罪案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经过对企业监督考察,对达到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的犯罪嫌疑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不判实刑的量刑建议等宽缓处理的决定。

4.附条件不起诉(报告第5页第5行):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义务,足以证实悔罪表现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5.“一号检察建议(报告第5页第8行):201810月,最高检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学生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6.“1+4”降低诉前羁押率机制(报告第6页第8行):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担当省检察院降低羁押率试点工作先行先试责任,创新建立“1+4”降低诉前羁押率机制。“1”即建立1套审查逮捕环节数字化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4”即创新中等社会危险性审查逮捕案件值班律师介入、公开听证、附条件不逮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4项办案机制。

7. 诉前检察建议(报告第7页第4行):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

8.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报告第7页第16行):指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与其相配套的工资制度。

9.捕诉一体(报告第8页第4行):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办案制度。

1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第8页第4行):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司法机关可以从宽处罚的刑事诉讼制度。

11.“-件比(报告第8页第6行):最高检提出的反映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新型评价指标体系。选取受理的刑事案件数作为,选取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8种影响当事人司法评价的办案活动数量作为,以之间的数量比值来衡量办案质效。比值越小,司法效率越高,当事人感受越好。

 

12.“三个规定(报告第9页第2行):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

  编辑: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