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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汪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
2021-08-09 15:45:00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日前,滨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汪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

  编辑:王琦